一、指导思想
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,以《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》 、苏州市政府《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》 (苏府﹝2011﹞4号) 、中共苏州市委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《勇当“两个标杆”落实“四个突出”建设“四个名城”十二项三年行动计划(2018—2020年) 》的通知(苏委发〔2018〕6号)为指导。
二、招生原则
根据《2018年苏州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》精神,幼儿园招生将严格按照“坚持相对就近、方便入园”、“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”的原则进行,依次满足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,在规定时间内登记报名录取后发放幼儿入园通知书。
三、入园对象
小班:3周岁(2014年9月1日--2015年8月31日)
四、报名时间
6月2日—6日4日(8:30—16:00)
(报名额满为止)
五、咨询电话:65238820
(工作日8:00-16:00)
备注:相关文件,请下载↓
苏教〔2018〕3号关于印发《2018年苏州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》的通知.pdf